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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承接2025年度八里湖新区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任务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区就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工作,让优质的培训机构参与职业培训,促进职业培训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九江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浔阳区、濂溪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承接2025年度八里湖新区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接项目
1.项目内容
(1)就业技能培训。
(2)创业培训。包括GYB培训、SYB培训、GYB+SYB培训、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电商直播方向)等。
2.培训对象
符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19〕3号)等文件中要求的人员。
3.培训课时及补贴标准:按照中就培发〔2018〕2号、赣人社发〔2019〕3号、赣人社发〔2022〕30号等文件标准执行。
4.培训时间:2025年11月底完成。
5.补贴方式:直补培训机构。
二、申报条件
1.通过九江市本级或九江市城区相关部门新批准或年度检查合格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接创业培训项目的机构必须取得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资质;
2.具有满足职业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场地、设施和设备;
3.具有远程监控和储存视频设备;
4.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专职师资和教管人员;
5.具备完整的师资架构,建立有独立的讲师师资库;
6.具备完整的课程体系,包括优化的课程设计,在“创业十步法”的基础课程内容上,增加亮点内容;
7.具有独立财务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出具有效票据;
8.具有相对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能较好完成任务;
9.具有规范的内部管理,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违反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无违规收费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社会影响的举报投诉等。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附件1);
2.《申报机构专职人员花名册》(附件2);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4.申报机构资质材料;
5.符合条件的场所、设施证明材料;
6.拟申报培训项目(工种)教学计划和大纲、使用教材等;
7.相对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证明材料;
8.培训业绩和培训图片资料;(请各培训机构按以上顺序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供审核、备案);
四、任务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截止日期1月20日
结合自身办学力量,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可自行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必须于2025年1月20日下午17时之前送至八里湖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材料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任务。
(二)评审:1月24日前
由八里湖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评委(不少于3人),组成专家评审组,按照“材料审核为主,实地考察为辅”的形式,对有必要现场核实的材料予以实地考察,最终由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机构的承接综合能力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三)公示:2月8日前
由八里湖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根据专家评审组的综合评审意见,提出拟承接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名单,并通过八里湖新区组工微讯公众号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四)确认:2月14日前
公示完成后,确认具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名单。
五、日常监督管理
具有任务的职业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任务:
1.不按照中就培发〔2018〕2号文件要求办班的;
2.将培训任务委托、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3.管理混乱、违规收费、投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弄虚作假,骗取培训经费补贴的;
5.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6.以上流程只针对2025年新申报八里湖新区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2024年之前已获得八里湖新区培训任务申报资格的培训机构,在培训许可有效期内且2024在八里湖新区开展了政府补贴性培训工作的,可直接参与2025年度八里湖新区就业技能、创业培训工作。
联系人:高文葵
联系电话:0792-3906637
附件:
1.任务申报表
2.申报机构专职人员花名册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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