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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部门街道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1-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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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公安:370余件?零容忍!拘留!

发布日期: 2026-01-30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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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年味渐浓,有人却动起了“歪脑筋”——本是售卖年货的便利店中暗藏大量烟花爆竹伺机销售。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经营、运输、储存、销售。一切违法行为都难逃法网,必将受到严厉制裁。

1月27日下午,九江市公安局八里湖新区分局文博园派出所社区民警联合园艺社区干部,对辖区“九小场所”开展安全检查时,在一居民小区便利店内发现异常,该店看似普通实则暗藏“玄机”。经仔细检查,民警在一楼货架后方、二楼阁楼内查获大量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品种繁多、数量庞大共计370余件! 

这些烟花爆竹储存环境简陋未设置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且位于居民聚集区,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店主王某在未取得合法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储存烟花爆竹并意图销售,其行为已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涉嫌非法储存、销售危险物质。 

针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民警迅速行动当场依法对所有非法烟花爆竹予以扣押。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储存、销售、燃放不仅违法,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积极举报非法行为,共同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新区公安宋佳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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