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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部门街道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1-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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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公安:非法捕猎?当场抓获!

发布日期: 2026-01-30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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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湖新区赛城湖一个静谧的小岛上,一声警笛划破宁静——九江市公安局八里湖新区分局鹤湖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精准锁定线索,迅速出击,成功制止一起非法捕猎行为。

2026年1月22日,鹤湖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敏锐察觉异常,当场查获正在布设捕猎工具的刘某。经查,当事人刘某共携带7个捕鼠夹,其中6个已在岛上布设完成,意图猎捕野兔,尽管未实际捕获猎物,但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猎捕“三有”保护动物构成违法。民警当场固定证据、开展调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未达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由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即启动跨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将案件移交八里湖新区社会事务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并同步推送至市林业局依法处置,确保案件闭环管理、依法办理。

警方提示: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野生动物,共同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绿水青山。八里湖新区公安将持续强化巡逻防控,始终保持对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美丽新区贡献公安力量。(新区公安宋佳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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