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九龙新城小区内,一个又一个突然从天而降的“黑点”擦着居民王先生的脚边砸落到地面,“砰”砰”几声脆响。惊魂未定的王先生抬头望去,高楼林立,唯有报警求助。这不是电影场景,而是发生在你我身边的真实险情,而这一次抛物者没能“隐身”。

接到报警后
新区公安分局九龙派出所民警
立即赶往现场
通过现场勘查
坠落的物品为六七个塑料矿泉水瓶
所幸未直接砸中人
“必须尽快找到行为人,杜绝下一次!”
民警迅速展开排查
查看小区公共视频、进行住户走访
以及物业提供的线索
仅用1小时便锁定了嫌疑人
李某(化名)所在的楼层与门牌号

面对突然上门的民警
李某起初还试图辩解
但在确凿的证据和民警的普法教育下
李某最终承认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因贪图方便
将杂物从窗户随手抛下
民警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在派出所里
李某观看了高空抛物危害的宣传片
看到那些被一个鸡蛋、一个易拉罐
夺去的生命与造成的重伤
他深深地低下头
“我真没想到随手一扔这么可怕,
以后再也不会了,我对不起邻居们……”

新法“亮剑”,高空抛物不再是“家务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第四十三条第(五)项明确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