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区公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2.掌握研判影响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等重要情况、重大风险,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推动落实。
3.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协调、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承担全区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4.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5.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6.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禁毒工作。
7.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区法治公安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8.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范、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工作。
9.拟订全区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区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
10.拟订全区公安队伍建设的规定,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区公安队伍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全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11.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情指中心
掌握全区社会治安情况,协调、辅助指挥全区性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和重大警务活动;协调处理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日常警务指挥调度,传达、落实有关指示、指令和工作要求;指导、规范、检查、监督全区公安110报警服务台等工作。
负责人:刘嘉
(二)办公室
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综合协调分局业务工作;承担局领导政务活动安排;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档案、局内公安信息网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
负责人:伍文聪
(三)政工科
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教育训练、内务管理等工作;承担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调研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分局新闻宣传、信息发布等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活动,丰富警营文化生活,推进文化育警、文化励警工作。
负责人:刘婕
(四)治安大队
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户籍、公务和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特种行业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熊毅
(五)刑事侦查大队
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规划和推广应用刑事技术、警犬技术,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组织、协调、侦办重特大跨区域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
负责人:陈德昌
(六)法制大队
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普法工作;指导、办理全区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和刑事复议复核工作,承担分局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法制审核工作。
负责人:江政焱
(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负责分局执法办案场所的运行和管理工作,指导新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所队办案区的规范化运行。
负责人:吴帅
(八)派出机构。派出所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服务。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浔阳区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东北侧220米
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9:00-12:00 13:30-17:30
办公电话:0792--3901619
受理投诉电话:0792-3901611




